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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干县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总结
日期:2018-01-19 16:14:00 浏览次数:

  根据上级关于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我县食安办召开了成员单位食品安全会议,研究了我县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安全形势,认认真真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执法车辆40车次,责令整改单位2家,无证经营1家,处罚了1家,罚款20000元。

1、加大力度,对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不具备经营资质、产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对保健食品,重点查对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所有检查和处罚结果均向社会公开。

2、突出重点,对非实体店经营单位认真排查。重点检查通过电视宣传、电话营销、会议营销、网络营销等方式销售食品或保健食品单位的经营许可资质,以及超范围经营、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欺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产品标签标识、宣传中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的,责令下线并召回相关产品,按照管理职责进行处理。对未履行管理责任的电视台、报刊、互联网交易平台、宾馆、会场等第三方平台运营商依法进行处理。

3、技术支撑、加大对保健食品进行快速检验。加大对网络销售、会议销售、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产品的快检力度。对快检中发现的品种及时送检,并依法予以处置:一是要查清问题产品来源和流向,责令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问题产品并进行召回,责令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对召回、下架的问题产品要及时依法处置,防止再次流入市场。

  4、定时监测、加大审阅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力度。加强了广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余干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等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食品广告中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1、食品、保健食品从业人员文化层次不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对什么是保健食品认知不够;

2、个别食品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审核查验等产制度不落实,未按要求对食品购进进行查验记录;

3、食品从业人员对销售食品、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知识不够,区分不出是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还是不合法。

4、保健食品未划定专门的区域销售,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混杂存放。

三、下一步打算

1、加大对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

2、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快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技术支撑的能力。

3、加大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查处不按食品安全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按要求购进食品查验记录的行为。

3、加大宣传引导。联合新闻媒体和行业组织,利用权威渠道和媒介,扩大食品、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覆盖面,提升企业知法知标、守法经营的自觉能力。广泛开展保健食品常识的科普宣传,增加消费者健康养生常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保健食品的辨识和认知能力,指导消费者科学选购。

  

                     余干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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