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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赣州市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12-12 17:38:00  文章点击数:   


各县(市、区)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经开区分局、蓉江新区分局:

现将《赣州市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赣州市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方案

根据《57365-08-9关于印发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江西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法【2017】2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知识竞赛的主题

以“普法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法治意识,推进食品安全依法治理。

二、知识竞赛的出题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规章等法律规章知识。确定“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库”,竞赛试题从题库中抽取,在内容基本不变的情况下,部分试题将以不同题型出现。

三、知识竞赛的主办

本次知识竞赛由赣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赣州市政府法制办、赣州市法宣办、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州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

四、参赛队伍

由各县(市、区)局及市局开发区分局、蓉江新区分局共20支代表队参赛,每支代表队由4人组成,其构成为食品安全执法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等人群各1名代表。

五、赛程安排

竞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按每支代表队4人的总成绩高低选拔6支代表队进入决赛。其余14支代表队按总成绩高低评选优秀组织奖。

六、决赛形式

决赛分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三种形式。(每支参赛队基础分为100分)

此前环节答题结束后,出现相等分数不能确定排名顺序时,分数相同的参赛队需进行加时比赛确定胜负。

七、奖项设置

竞赛设团体奖,分设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和优秀组织奖6个。市局将对获奖单位通报表扬、颁发奖牌,并在今年食品安全考核中予以适当加分。

八、时间安排

(一)2017年12月15日前,各县(市、区)局及市局开发区分局、蓉江新区分局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宣传、竞赛,遴选组成代表队参加市局知识竞赛,并向市局法宣科报送参赛人员名单(附件1)。

(二)2017年12月21日15:00时前,各代表队在赣州香江湾大酒店报到,15:30—17:30时,在香江湾大酒店会议室参加笔试初赛,20:00时,公布初赛成绩。

(三)2017年12月22日9:30时,初赛优胜队在赣州广播电视台彩排。

(三)2017年12月22日14:30时,初赛优胜队在赣州广播电视台进行决赛,将邀请市政府领导,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法宣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领导出席并为获奖队伍颁奖。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赛顺利进行,成立赣州市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领导小组。组长:李晓春,副组长:曾李安钟志鸿 姜建昌  成员:何显焊 廖蔚陈朝福 钟海 钟珊 徐韡 欧阳晨 胡明月  竞赛办公室设在法宣科,具体负责整个竞赛的策划、组织、协调工作。

十、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结合开展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吸引更多的人员参与,增大活动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二)创新方式。市局鼓励各单位创新知识竞赛方式,各单位可以自主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命题工作,也可以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食品安全法试题库、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药品网登载的题目。

(三)认真总结。各单位在组织竞赛活动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积极创新,12月20日前向市局法宣科报送本单位开展竞赛情况的工作总结材料,并附带相关的图像或音像资料,若此项活动被媒体(报纸、电视台、网站等)转载的,请注明转载渠道及查看方式。

联 系 人:欧阳晨

联系电话:8377891

邮    箱:27119904@qq.com

附件:1、赣州市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人员名单

2、竞赛规则及相关要求


附件1:

赣州市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人员名单

单位:

姓名

性别

人群类别

手机号码

是否住 宿

附件2:

竞赛规则及相关要求

 

一、竞赛规则

(一)必答题。题型为选择题。个人必答题每人1题,限时10秒,按选手编号从1-4号轮流作答,其他队员不可以代答或补答,也不能进行任何提示,违者该队取消此题答题资格,答对加10分,答错或不能回答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二)抢答题。抢答题题量按每人1题设计,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每题限时30秒。各参赛队只有在主持人读完题目,电脑宣读“三、二、一、开始”,并下达“开始”命令后,方可抢答,在“始”字音落之前抢答为违规,取消违规参赛本题抢答机会。答题时由各参赛选派一名队员回答,其他队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充,答对加10分,答错或不能回答的扣除相应分数。抢答题环节各参赛队不得要求主持人重新宣读题目,主持人宣读完题目5秒后,无参赛队抢答,此题作废。

(三)风险题。设10分、20分、30分题,各分值题分别6道,题型为问答题、选择题。每个分值内题量按每队1题设计,题目分值与难度对应,答对给予加相应的分,答错或不能回答的扣相应分。答题时由各参赛队选派一名队员回答,其他队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充,答题时限分别为50秒、70秒、90秒。各参赛队可视自身积分自由选题或弃选,选题只有一次机会。各参赛队可以要求主持人重新宣读题目,但时间不重新计算,选题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已经选过的题目不能再选。

(四)加赛及规则。此前环节答题结束后,若出现相等分数不能确定排名顺序时,分数相同的参赛队需进行加时比赛,题量按同分队伍抢答1题设计,抢到并答对题方为胜方,否则算对方胜。

二、主持人、评委、参赛者要求

(一)主持人。

1.要读清题目,不得暗中提示。

2.不得有意拖长时间,影响选手做答。

3.在听清答案后,判定无误后给分,主持人在未能听清答案或选手所答答案与正确答案有所出入,但不能判定其对错时,必须请评委判定。

(二)评委。

评委设5人,由赖朝晖、范平、陈景新、傅心明、何显焊组成,何显焊负责解释。

1.必须公正严明,做到对错分明。

2.必须熟知各题答案的正确性。

3.应更正主持人无法评判以及评判错误的题目,评委一时不能判定正误时,要讨论确定。

(三)参赛者。

1.各参赛队要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尊重对手,服从评判,服从赛场现场领导和安排,遵守各项规则。

2.各参赛队须仔细参阅和熟悉竞赛规则,避免因规则不清楚对竞赛成绩造成影响。

3.参赛队不得迟到、早退,迟到5分钟视为该队弃权。比赛开始前10分钟,各参赛队进入赛场,按抽签顺序在比赛台就坐,同时不得在比赛中更换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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