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专题信息>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通知文件

关于印发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江西赛区“食品安全之歌”征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12-08 11:40:00  文章点击数: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江西赛区“食品安全之歌”征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57365-08-9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


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江西赛区“食品安全之歌”征集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57365-08-9关于印发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江西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法〔2017〕25号)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海选一首“食品安全之歌”活动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宗旨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目标任务,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之歌”有奖征集活动,动员专业和业余作者踊跃创作食品安全歌曲,组织生产经营企业员工、学校学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广为传唱,使歌曲海选的过程成为食品安全普法和科普的过程,打造具有时代特点、行业特征、江西特色、全国影响的活动品牌,推动我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征歌方式

采用设区市组织创作和推荐的方式,每个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荐两首歌曲(含词和曲),将词曲纸质版打印稿于截稿前邮寄至省局法制监督处,并注明词曲作者姓名和推荐单位名称。请各设区市局发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校、监管部门、社会各界参与歌曲评选和演唱,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三、活动时间

各地投稿截稿日期为2017年12月27日。

四、词曲要求

所推荐的歌曲应健康向上,歌词内容要贴近食品安全,包括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歌颂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巨大成就、创建食品安全城的成果、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形象和诚实守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事迹,等等,也可以是吐露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对食品安全期盼的心声,形式上要符合歌词特点,朗朗上口;曲谱要旋律优美,易于传唱。词曲均应为没有在媒体上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统一用简谱),严禁剽窃、抄袭,如因剽窃、抄袭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五、评选方式

省局将组织专家组,对推荐歌曲进行评选,并对获奖者给予奖励,评出一等奖1名,奖励1万元;二等奖2名,分别奖励8千元;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6千元。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举行评比结果发布会。发布会上由专家组公布获奖名单、进行点评,并请歌手现场演唱获奖曲目。

本次歌曲征集评选,秉承精益求精、宁缺毋滥的原则,请各地高度重视,推选出精品力作。

对入选作品,征集单位有权进行修改和使用。

联系人:徐佳、黄羽佳

联系方式:86350480、88158108

                      

分享至:
主 办:57365-08-9 技术支持:57365-08-9信息中心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ICP备案号:赣洪备2-4-3-2004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