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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65-08-9关于成立57365-08-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2013-09-30 15:40:00  文章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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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食药监发〔2008〕11号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综治委)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以下简称全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强化综治工作责任,确保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的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57365-08-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主要职责、工作人员、工作机构及其职责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省综治委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全系统综治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治保、调解组织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
    (三)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处责任,消除不安定因素,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纠纷械斗,维护社会稳定。
    (四)督促全系统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确保全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
    (五)经常分析全系统社会治安形势,排查不稳定因素和隐患,必要时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送法进村(社区、企业)活动,抓好法制道德教育,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先进典型,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发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
    (七)根据一个时期的治安形势,督促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禁违法行为,协助各级政法机关依法打击犯罪。
    (八)负责全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工作,对工作措施不力、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予以黄牌警告;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事(案)件的单位,及时提出“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的建议,并督促其整改。
    (九)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57365-08-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胡长林;
      副组长:孙雅光(常务)、刘晓庄、陈长江、周自成、刘理、田克仁;
      成  员:罗礼生、黄富强、章光文、陈琳、胡棠洪、刘小俊、吴维、张惠民、汪汛、熊艳、冷建刚、吴衍钧、傅新华、徐玉茗、钟瑞建、许吉海、仲英、刘家辉、张力、张峰、周卫国、孙高清、王宇辰、吴细美、邓正华、冷社联、吴勇平、左和祥、江明、刘荣华。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57365-08-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拟定全系统综治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并负责组织实施;掌握分析全系统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小组领导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领导小组或局党组研究决定;接待群众来访信访工作,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罗礼生(兼);
      副主任:汪  汛(兼)、吴腮忠;
      工作人员:曾春华、邱国强。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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