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食药监办〔2011〕8号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57365-08-9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57365-08-92011年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单位、各处室要切实做好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下简称综治)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保障全省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综治委关于综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大部署,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中心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认真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承担维护食品药品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党90周年。
二、工作目标
单位内部安全稳定、纪律严明、秩序井然。确保无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事件,无违法违纪和治安刑事案件,无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无因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引发的群体事件,无聚众滋事和进京上访事件,实现“保饮食用药安全、保机关内部和谐平安”的综治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每季度召开一次综治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综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综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建立综治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切实做到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严格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落实工作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抓好组织、人员、工作、责任、经费五落实,形成“综治工作领导挂帅,干部职工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努力完成全年综治工作目标任务。
(二)抓住重点,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按照省综治委工作要求,狠抓矛盾排查调处、信息报送、事件处置等关键环节。认真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贯彻落实赣综治委[2010]31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集中行动,定期排查影响稳定和安全的难点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定预防和处置机制,着力化解行业性矛盾纠纷,防范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力争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单位内部的和谐稳定,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时,强化督查督办,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准确地上报有关信息。信息报送、督查督办、群众信访处理率达到100%。
(三)落实制度,认真抓好安全防范工作。一是有效落实工作会议制度。各单位、各部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研究综治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传达上级精神,梳理综治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逐步逐个研究解决,推动本单位综治工作不断深化。二是严格执行值班工作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每个处室轮流值班一个月。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各级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有讯问、有记录、有信息反馈,不漏岗、不脱岗。三是加强防火、防盗工作。加大消防教育的力度,对各类电气设备严格管理,防止火灾发生;加强对办公楼及重点部位的防范、检查,每日有巡视,每月有检查,节假日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四是认真做好保密和人民防线工作。对涉密文件及磁介质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销毁等环节要有保密防范措施,切实加强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加强对要害部门、通信、计算机和网络的保密管理。五是切实抓好车辆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落实车辆管理制度,防止发生车辆事故,确保行车安全。
(四)严格监管,全力保障饮食用药安全。一是加强餐饮、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风险控制。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法广告宣传、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高危环节风险控制。坚决打击、遏制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防止掺杂使假、偷工减料,加大药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案件查处工作依法到位,确保患者使用药械安全。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预警系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积极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和救援工作。
(五)加大宣传,积极开展综治培训教育。一是积极组织综治宣传月活动。将综治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相结合,同步宣传、同步推进。以各种形式增强人民群众识别和防范假劣食品药品的能力,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参与率,增强维权意识、安全意识。二是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举办综治干部培训班、组织综治干部外出学习考察,提升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增强综治工作能力。三是大力宣传综治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对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出有关综治工作经验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六)认真总结,做好资料收集保存。各单位要按照省综治办要求,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本单位、本部门综治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及时上报,做好资料的收集,建立好综治工作台帐。
四、具体要求
进一步提高对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综治工作的自觉性。围绕各项工作部署,加大督查力度,对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半年进行一次检查督办,年终进行综合评定,兑现奖惩。凡综治工作不力,带来不良影响甚至产生严重后果的,对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实施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先、评优、晋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