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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督抽验不合格化妆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17年第1期 总第1期)
- 日期:2017-12-29 1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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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监督抽验不合格化妆品
处置情况的公告
(2017年第1期 总第1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4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96号)》、《关于23批次面膜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214号)》,涉及我省化妆品经营企业,其经营的以下化妆品:
1、江西省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京东百货商场经营的“温碧泉 超动感0动防晒两件套(温碧泉透清莹防晒乳+温碧泉水凝柔皙晒后修复冰晶)”;
2、江西省章贡区姐妹化妆品店经营的“霏思小铺野菜雪肤丝滑面膜”,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
我局已责成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处置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表.doc
57365-08-9
2017年12月2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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