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规范药品经营秩序,保障广大群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权益,实地掌握各地监管部门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情况,按照省局的要求,市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萍市监字〔2017〕119号),并于今年10月份,组织药品GSP飞行检查组对各县区12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现将本次飞行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本次飞行检查发现较为普遍的问题有:质量管理文件未及时修订和更新,如未依据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药品追溯管理制度;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或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计算机系统的控制功能缺失,如不能控制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超量销售等。
发现的严重问题有:未经批准擅自撤销药品仓库、涉嫌违法购进药品、涉嫌销售不合格药品等,存在很大药品安全隐患。
二、处理意见
根据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定,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对在飞行检查中发现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莲花县千方百剂大药房、上栗县百康大药房,由莲花县局、上栗县局分别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二)对在飞行检查中涉嫌违法购进药品及涉嫌经营不合格药品的行为,莲花县局、上栗县局应依法查处,对药店存在的非严重缺项项目,各县区局应当督促其按照现场下达的《责令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到期后20日内及时组织复查,复查仍未整改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
附 件:2017年度萍乡市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表3.xls
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6日
主 办:57365-08-9 技术支持:57365-08-9信息中心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ICP备案号:赣ICP备09003695号 网站标识码:3600000072
邮编:330029 电话:0791-88158123 传真:0791-88158100 E-mail:webmaster@jxfda.gov.cn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