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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  保健食品生产单位转换为经营模式
受理时间:  2017-10-31
诉求内容:  保健食品生产单位转换为经营公司  原批准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是否需要重新申请 ,在该单位生产许可证到期之前的委托他家单位生产的委托生产批件是否有效  经营该单位的品种由委托方销售是否可行
回复时间  2017-11-01
回复内容: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有效性与申请人是否具有保健食品生产资质并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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