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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  关于江西安顺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品种
受理时间:  2017-10-24
诉求内容:  阿胶椹杞枣口服液  批文:国食健字G20090136 有受理通知书  现在一直查不到    受理通知书有时间限制吗? 受理通知书上没有写明该产品在受理中原批件继续有效
回复时间  2017-10-26
回复内容:  

1、保健食品受理通知书没有时间限制.

2、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继续有效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保健食品再注册有关事项的通告(第5号)》有关规定,申请人再注册申请已受理的,在产品再注册审查期间,原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继续有效。自2013年9月1日起,保健食品再注册受理通知书中增加“在产品再注册审查期间,原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继续有效”的内容。此前受理的,申请人可根据需要凭受理通知书原件到原受理部门换取增加相应内容的受理通知书。另一种情形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关于正在办理变更或技术转让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问题的复函》(食药监食监三便函〔2013〕99号)有关规定,对于已受理保健食品变更或技术转让申请,在审查期间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超过有效期的,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未作出审批结论前,原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继续有效。这种情形下,受理通知书上就没有“原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继续有效”的内容。

请确认御春堂牌阿胶椹杞枣口服液的受理是属于再注册还是技术转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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